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合肥人事考试中心一员工倒卖考生信息 获利57万元

“某某同学,您好,您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请到××机构来学习,包您通过。”你刚报名参加考试,不到一天,就有培训中心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让你参加该考试的培训机构。

报考信息属于隐私,为何会泄露出去?昨天,合肥市警方向媒体公布了一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将考生报名信息卖给培训机构,两年时间出售的考生个人信息41 万余条,获利57 万多元。目前,警方已刑拘了三名嫌疑人。

考试中心举报信息泄露

“我刚报名注册安全师,怎么信息就泄露出去了”“我刚报名,结果电话不断。一天十几个电话打来让我参加培训。”2014 年11 月3 日,某权威机构的考试中心向警方报案,近期他们接到不少考生投诉和举报,2014 年11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资格报名结束后,部分报考考生频繁接到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的推销短信和电话。不少考生质疑:我们的私人信息怎么会泄露出去?

根据这些私人信息的泄露途径和流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庐阳分局刑侦部门抽调民警对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侦查,并对考试中心报名系统进行分析。

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侦查队介绍,经考试中心对报名系统相关技术分析发现,在短短几天内,有一名网民在考试中心的内部查询报名信息系统内,操作查询达90 万次,涉及30 多个省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多项考试。

“任何信息查阅也不需要查询达到90 万次,这明显涉嫌窃取、出售考生的个人信息。”网安支队侦查队介绍,他们立即开始跟踪这个网民。

警方查到考试中心内鬼

这个网民究竟是谁呢?

据网安支队侦查队介绍,经过梳理后发现,这个涉嫌窃取、出售考生个人信息的人可能就是人事考试中心内部人员。

2014 年12 月16 日,警方认定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孔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介绍,孔某某是计算机专业毕业,有一定的网络技术,在系统后台做管理工作,可以掌握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考生信息。

2015 年1 月8 日,专案组民警决定对孔某某实施抓捕。当日上午,侦查员在孔某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查扣个人电脑一台和存有大量考生信息的U 盘一个。

孔某某交代,2013 年年初,他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结识了合肥多家社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孔某某具有考试中心报名系统后台管理的权限,一些培训机构的人员提出“购买”考生信息。

按考试级别卖考生信息

据孔某某交代,培训机构按照不同级别的考试,汇给他2 万元至5 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对于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较为有分量的考试,获取报名者信息后,培训机构够最高会给他5 万元费用。

2013 年5 月至2013 年底,孔某某先后获取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职称外语、物业管理师等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11 万条,并全部提供给了相关社会培训机构,从中非法获利27 万余元。

2014 年5 月,人社部采用统一的全国资格考试的报名网站,孔某某无法再利用权限直接下载考生信息,但他凭借专业技术和工作上的便利,根据一些培训机构的需求,仍提取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师、招标师等资格考试的相关考生信息30 余万条,获利30 余万元。孔某某称,由于统一的全国资格考试的报名,很难获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信息,所以后来的个人信息相对便宜一点。

考试中心承认监管不力

昨天记者联系了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据考试中心介绍,孔某某确实是他们单位工作人员。“属于派遣人员,具体情况我们也在调查中。”人事考试中心承认监管不力,造成了考生信息的泄露,并称以后将加强管理。

据律师孔维钊介绍,《刑法》修正条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他介绍,嫌疑人孔某某出售他人信息,并获利57万元,这涉嫌触犯泄露个人信息罪。

目前,孔某某及两个社会培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岳某、张某等3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合肥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考生个人信息的流向作进一步调查中。

合公新  本报记者  胡广  周晔

□相关新闻

公民可通过三种方式维权

在现实中,堪称“海量”的个人信息泄露倒卖的渠道繁多,甚至公民的医院就诊、网购记录、开房信息也曾以“几毛钱一条出售”。国家网信办提示,个人信息泄露后,公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局副局长杨春燕说。据了解,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热线为“12377”,网址为www.12377.cn。

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据新华社

加快制定信息保护法律

“当前,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十分严重。”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局副局长杨春燕指出,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屡次发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国家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我国政府正从立法、立规及建标准、建技术保护手段等多方面,促进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杨春燕表示,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将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制定,加快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重点将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杨春燕表示,国家网信办成立以来,已于2014 年推出了“微信十条”新规,明确规定了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例如,QQ、微信等运营商必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网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也应提高意识主动维权。”杨春燕提示,广大民众要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不随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据新华社